关于开通“指尖纪检”微信举报平台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和公众监督法院工作,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经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指尖纪检”微信举报,收集、受理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受理范围
1、法院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业内业外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
2、有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举报方式
搜索公众号:登录个人微信账号—点击添加朋友—选择查找公众号—输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击“关注”—点击右下角“联系我们”—“纪检举报”举报留言。
四、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举报平台问题类别,本组受理业务为投诉分类范围内涉及问题。
2、举报投诉人应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以及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力求明确、详尽,方便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3、举报投诉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举报投诉人应实名举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专人负责“纪检举报”微信平台,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在第一时间受理、核实和反馈。
5、反映问题之后,我们会及时将是否受理以及最后处理结果等信息发至您在本网站所注册的个人信箱,请及时查阅。
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8年8月20日